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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秀亮律师,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律所先进集体,最佳公益单位称号。主要业务方向: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侵权纠纷;婚姻家... 详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重庆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有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要进行计算。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公布的《2017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得出一下数据:一、2017年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93元
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12638元。
二、2017年重庆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相关数据。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759元。
2、农村常住居民消费性支出:10936元。
以上数据来自2017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死亡赔偿金(根据死者死亡时的年龄计算)
60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32193元×20年=643860元
农村标准12638元×20年=252760元
60—74周岁
城镇标准 32193元×年限
农村标准12638元×年限
年限: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32193元×5年= 160965元
农村标准 12638元×5年=63190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死者死亡时被扶养人年龄)
18周岁以下
城镇标准 22759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936元×(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18—59周岁
城镇标准 22759元×20年÷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10936元×20年÷扶养人数
60—74周岁
城镇标准 22759元×年限×÷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 10936元×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
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标准 22759元×5年÷扶养人数
农村标准 10936元×5年÷扶养人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60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受害人没有证据证明收入情况的按照每天100元计算。
8、护理费=120元/天×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按照工伤保险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标准核定。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2000元至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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