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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秀亮律师 秦秀亮律师,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律所先进集体,最佳公益单位称号。主要业务方向: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侵权纠纷;婚姻家... 详细>>

媒体报道

莫让“罚款月票” 成交通违法“通行证”

据央视网报道,自11月中旬起,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天津跟随货车,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几百公里的路段上,就拍摄到了运管、城管、路政几个部门对运输车辆轮番上阵罚款的场面。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又好笑。

只知道市民乘坐公交车可以办月票,如今公路罚款也可以办月票,实在是不可思议。殊不知,这两种月票具有本质区别:公交车月票释放出方便市民出行和减少出行成本的善意,而“罚款月票”却充满了以罚代管和降低违法成本的恶意。可以说,“罚款月票”已成为交通违法的“通行证”。

“罚款月票”的以罚代管本质,不仅使超载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合法化的感觉,从而变本加厉。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之所以会疯狂地大兴“罚款经济”,缘于交通法规对超载的处置只限于罚款,导致违法成本偏低,从而诱发出管理部门以罚代管的利益冲动。其实,治理超载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吊销驾照和营运执照,违法成本提高了,谁还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铲除大兴公路“罚款经济”的现实土壤,从根本上遏制有关部门“一罚了之”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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