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389650696
秦秀亮律师,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律所先进集体,最佳公益单位称号。主要业务方向: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侵权纠纷;婚姻家... 详细>>
据央视网报道,自11月中旬起,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记者在天津跟随货车,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几百公里的路段上,就拍摄到了运管、城管、路政几个部门对运输车辆轮番上阵罚款的场面。面对司机的投诉,城管局的负责人竟然提议司机办个罚款的包月,如此荒诞的说辞,让人既气愤又好笑。
只知道市民乘坐公交车可以办月票,如今公路罚款也可以办月票,实在是不可思议。殊不知,这两种月票具有本质区别:公交车月票释放出方便市民出行和减少出行成本的善意,而“罚款月票”却充满了以罚代管和降低违法成本的恶意。可以说,“罚款月票”已成为交通违法的“通行证”。
“罚款月票”的以罚代管本质,不仅使超载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而且使肇事者从心理上产生一种合法化的感觉,从而变本加厉。在笔者看来,有关部门之所以会疯狂地大兴“罚款经济”,缘于交通法规对超载的处置只限于罚款,导致违法成本偏低,从而诱发出管理部门以罚代管的利益冲动。其实,治理超载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吊销驾照和营运执照,违法成本提高了,谁还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铲除大兴公路“罚款经济”的现实土壤,从根本上遏制有关部门“一罚了之”的执法行为。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www.cqhc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渝ICP备2021004922号 粤公网安备 50011702500943号
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499号13幢(文悦度假酒店B坐)13楼1-6号
手机:1338965069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