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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秀亮律师,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律所先进集体,最佳公益单位称号。主要业务方向: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侵权纠纷;婚姻家... 详细>>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6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受网友“哥”的安排,到重庆市铜梁区一百世快运营业点,领取两个装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的快递包裹,随后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包裹中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35.59克。但李某提出其不知道提取的是毒品、毒品不是其所有,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认为:
李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受他人指使代为提取装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835.59克的快递包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认为李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在案证据能共同印证李某主观上对其提取包裹内物品系毒品的事实具有明知,依法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法院判决:
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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