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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秦秀亮律师 秦秀亮律师,重庆典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团队取得重庆市合川区律所先进集体,最佳公益单位称号。主要业务方向: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顾问单位日常法律事务、法律培训等;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诉讼案件的代理;侵权纠纷;婚姻家... 详细>>

婚姻家庭

男子将家庭收益23万余元赠送给婚外情人,法院:赠与无效

基本案情:

小周与小王原系同学,毕业后各自成家。小周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离异,此后孤身一人。2017年2月间,两人在朋友聚会上偶然相遇,小王得知小周离异的不幸遭遇,顿生同情。小王殷勤细微地嘘寒问暖,三天两头地红包相送,使二人交往逐步升温,并最终发展为恋人关系。二人恋爱期间,小王为了维系情感,利用家庭经营的两台挖掘机日常收益,通过微信转账形式向小周表达情愫,转账多达230余次,共计23万余元。2021年4月,小王妻子黄某一纸诉状将小周、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周返还小王通过微信转账的23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八条、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案中小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系与婚外女性小周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长期、持续、多次向小周转账的行为,属于民事主体间的赠与行为。但小王对小周的赠与行为,其目的在于维系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违反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道德约束,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赠与行为应属于无效。同时,小王转账资金的来源,系原告家庭经营的两台挖掘机日常收入,小王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转账行为,侵害了原告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故对黄某诉请小周返还受领的小王微信转账共计23万余元不当得利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律师提醒: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微信向情人长期、多次、持续转账的行为属于民事主体间的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一是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二是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该行为无效。夫妻一方请求受领该转账资金一方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本案中,小王利用家庭财产收益,持续、多次、长期向婚外女性转账,以维系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获得有违公序良俗的情感利益,其主观过错较之被告更为明显,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惩戒,例如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损害赔偿中,均会体现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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